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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向河道乱排乱倒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6-27 信息来源:龙城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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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护水环境质量,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和行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严禁向河道乱排乱倒行为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堆放、弃置、倾倒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畜禽粪便、工业废渣及其他固体废弃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等各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道周边畜禽规模养殖场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规范处理养殖废弃物,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违法排放粪污。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随意向河道排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畜禽规模养殖场向河道排放畜禽粪污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畜禽养殖户向河道排放畜禽粪污的,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请广大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河道生态环境。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乱排乱倒行为。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营造水清、河畅、景美的河道环境。

  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

  朝阳市:0421-2976555(水利局)  0421-2614858(生态环境局)

  北票市:0421-5821800(水利局)  0421-5822696(生态环境局)

  凌源市:0421-6865333(水利局)  0421-6896912(生态环境局)

  朝阳县:0421-8994899(水利局)  0421-2577820(生态环境局)

  建平县:0421-7812953(水利局)  0421-5229883(生态环境局)

  喀左县:0421-4838960(水利局)  0421-4865035(生态环境局)

  双塔区:0421-2855285(水利局)  0421-2611930(生态环境局)

  龙城区:0421-3931220(水利局)  0421-2655515(生态环境局)

  朝阳市水务局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