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龙城区民办养老机构运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6 信息来源:龙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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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使用情况进行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资金要重点用于改善入住老年人的生活条件,包括设备更新和添置、购置生活用品和康复器材等。
项目投资金额:共计发放补贴31.33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项目负责人:骆志佳。
负责人联系方式:3672215。
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全部下拨。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是财政下达的专项用于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的补助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严禁挪作他用。
(二)此项资金根据《关于对各类养老机构有关资金补贴政策的通知》(朝民发〔2014〕229号)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现足额、及时地发放的目标要求,由享受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提供收据,由我单位养老服务股人员负责此项目,由我局财务拨付。
(三)此项资金拨付完毕后,按法定程序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
三、运营补贴资金取得成效
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下拨到位后,缓解了民办养老机构资金难问题,购置更新了养员床,添置了康复器材,增强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后劲,保障了养员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