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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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责任事项 |
主管部门 |
实施层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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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为的处罚 |
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取证责任:审计人员收集取得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审计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证明材料。2.告知责任:审计机关做出审计处罚前,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告知其改正,仍不改正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3.决定责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罚的审计决定。4.送达责任: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5.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审计决定,自觉履行或强制执行。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龙城区审计局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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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为的处罚 |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
1.编制计划责任:通过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具体审计单位。2.审计取证责任:审计人员通过现场审计和外部调查,取得证明材料。3.报告责任: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4.审理责任:审理人员对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事项,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审计处理等方面进行复核、审理,提出审理意见。5.告知责任:审计机关做出审计处罚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6.决定责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7.送达责任: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审计决定,自觉履行或者强制执行。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
龙城区审计局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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