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8月5日我区召开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区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龙城区进一步完善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资助对象
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学校(仅指朝阳市现代科技职业技术学校)中各个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资助对象具体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资助项目及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对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城市园每生每年2400元(农村园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帮助减轻家庭学前教育负担,让孩子们能接受良好的启蒙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一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小学按照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另一方面,对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保障他们能够安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免学费方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公办中职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全部减免,民办中职学校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减免,高出部分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申请流程
在每学期开学后,学生或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脱贫户证明等。学校在收到申请后,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和评审,通过家访、调查等方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发放资助资金。
资金发放方式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阶段的资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家长的银行卡账户;国家助学贷款则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监督与管理
建立健全资助资金监管机制,定期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操作、骗取资助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