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信息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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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及为实施龙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保障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顺利实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的利益,拟征收(使用)朝阳市龙城区3个乡镇13村集体土地总计96.9100公顷、使用国有朝阳县林场和龙城区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国有土地0.6645公顷。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拟定了拟征收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其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东起海龙街道八里堡村西至大平房镇八棱观村;途经西大营子镇中涝村、西涝村;海龙街道饮马池村、半拉山村、嘎岔村;龙城区凌河保护管理局;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大平房镇大板村、东平房村、东街村、西街村、黄花滩村、公皋村(拟征收地块位置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使用)大平房7个村集体土地共计79.5775公顷,其中:农用地76.5123公顷(含耕地52.1292公顷)、建设用地2.2177公顷、未利用地0.8475公顷;海龙街道4个村集体土地共计17.0045公顷,其中:农用地16.0705公顷(含耕地7.6879公顷、建设用地0.9269公顷、未利用地0.0071公顷西大营子2个村集体土地共计0.3280公顷,其中:农用地0.3280公顷(含耕地0.0320公顷);使用国有朝阳县林场国有土地0.0791公顷,其中:农用地0.0791公顷;使用国有龙城区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国有土地0.58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73公顷、未利用地0.5781公顷。

三、拟征收地块开发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97.5745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及对象

征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平房镇5个村,位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海龙街道半拉山村、嘎岔村,位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海龙街道饮马池村,位于龙城区Ⅳ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海龙街道八里堡村,位于龙城区Ⅰ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3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138万元/公顷;西大营子中涝位于龙城区Ⅲ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西大营子西涝位于龙城区Ⅳ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标准为90万元/公顷;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和龙城区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补偿标准参照相邻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具体费用如下:

大平房八棱观村征地补偿费1172.3616万元

大平房大板村征地补偿费1467.3183万元

大平房东街村征地补偿费146.7432万元

大平房东平房村征地补偿费441万元

大平房公皋村征地补偿费1403.9813万元

大平房黄花滩村征地补偿费149.6664万元

大平房西街村征地补偿费936.3053万元

海龙街道半拉山村征地补偿费20.5416万元

海龙街道八里堡村征地补偿费8.4732万元

海龙街道嘎岔村征地补偿费486.6178万元

海龙街道饮马池村征地补偿费890.802万元

西大营子中涝村征地补偿费31.083万元

西大营子西涝村征地补偿费0.828万元

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征地补偿费38.9938万元

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征地补偿费0.5256万元

该项目经批准征收后,征地补偿费通过专户拨付给被征地村。被征地村在收到补偿费后,按照已制定的分配方案将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发放至被征地村民。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并发放补偿费用。

六、被征收单位安置方式及对象

本次安置涉及的具体安置情况以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结果为准

七、本次公告公告期30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4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如对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自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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