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4 信息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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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更正公告

 

因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用地实际征收面积发生变化,相应被征地单位补偿费用需同步调整。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及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8月21日龙城区政府发布的《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龙城区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征地补偿费方式、标准、支付方式及对象

征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朝政发[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平房镇7个村,位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海龙街道半拉山村、嘎岔村,位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海龙街道饮马池村,位于龙城区Ⅳ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90万元/公顷;海龙街道八里堡村,位于龙城区Ⅰ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38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138万元/公顷;西大营子镇中涝村,位于龙城区Ⅲ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和龙城区凌河保护区管理局,位于龙城区Ⅴ类区片内,补偿标准参照相邻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2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7.6万元/公顷。具体费用如下:

大平房镇八棱观村征地补偿费1172.3616万元

大平房镇大板村征地补偿费1268.9770万元

大平房镇东街村征地补偿费80.2872万元

大平房镇东平房村征地补偿费441万元

大平房镇公皋村征地补偿费1403.9813万元

大平房镇黄花滩村征地补偿费149.6664万元

大平房镇西街村征地补偿费936.3053万元

海龙街道半拉山村征地补偿费20.5416万元

海龙街道八里堡村征地补偿费8.4732万元

海龙街道嘎岔村征地补偿费459.9994万元

海龙街道饮马池村征地补偿费776.0700万元

西大营子镇中涝村征地补偿费31.083万元

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征地补偿费5.6952万元

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征地补偿费33.8242万元

西大营子镇西涝村不涉及征地补偿费。

二、公告效力与执行规则

本更正公告为原公告的修正文件,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中未修改内容继续有效,更正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三、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告期30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更正后的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4日内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达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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