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发布日期:2025-09-30 信息来源:龙城区文旅广电局
浏览:

  一、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申请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部分区域允许个人申请)。

  合规性要求: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并纳入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保护措施不得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含建设单位信息、工程概况、保护措施说明等);

  2.法人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文物保护措施具体方案(含文字说明、图纸、专家论证意见);

  4.建设工程规划图及文物保护范围图;

  5.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或用地预审意见。

  注:涉及文物保护工程的,需附相应级别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

  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