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文物保护单位的认定。已拟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方案;已作出标志说明;已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管理。
2.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区的认定。水下文物分布集中且需整体保护;不涉及跨省或国家管辖外海域;制定保护规划并明确具体措施。
二、申请材料:
1.申报表:需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类别、地点、时代、申报级别等基本信息;
2.文字说明:包括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存现状、价值评估、保护措施等;
3.图纸: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图、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需标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4.照片:全景航拍、主体建筑各角度、重要构件及附属文物照片,要求清晰且为近期拍摄;
5.产权证明:非国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所有人同意书或意见书;
6.专家意见:3名以上文博专家的书面评估或论证意见。
注:1.省级及以上申报:需提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推荐文件、保护规划方案及跨部门协调意见(如水下保护区需征求军事、环保等部门意见);
2.水下文物保护:需提供水下文物分布图、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及不涉及跨省海域的证明;
3.革命文物或新发现文物:需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证明或市级以上专家论证意见。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
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