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年度检查初审
发布日期:2025-11-13 信息来源:龙城区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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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
一、申请条件:
1.业务范围:需符合体育事业政策法规,可从事体育健身指导、竞赛组织、人才培养、休闲服务等。
2.人员要求:
关键岗位负责人需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需配备与业务量相当的专职人员。
3.资产与场所:
注册资金最低3万元(部分地方要求更高,如法人类需20万元);
具备固定场所及必要器材,提供使用权证明。
4.组织架构:需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申请材料:
1.成立申请书(载明名称、业务范围、资金等);
2.章程草案(包含组织管理制度、资产使用原则等);
3.从业人员体育专业资格证明(学历、工作简历、运动成绩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需满足非国有资产占比≥2/3);
6.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及器材清单。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
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初审
一、申请条件:1.业务和活动范围必须符合体育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超范围经营。例如,可开展体育健身指导、竞赛组织、人才培训等业务;
2.需配备与业务范围和规模相当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且关键岗位(如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由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须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活动场所和必要设施(如体育器材、场地),并提供使用权证明;
3.按章程开展活动,履行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如章程修改、负责人变更等),确保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活动场地;
4.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资金来源合法(如捐赠、政府资助、有偿服务收入等);
5.净资产不得低于行业最低标准,禁止侵占、挪用资产或违规收费;
6.落实党组织建设要求(如成立党支部或派驻党建指导员);
7.遵守法律法规,无违规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财务凭证等行为;
8.单位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县区体育局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体育行政部门需在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
二、申请材料:
1.年度工作报告书:包括业务活动总结(含信息公开、党建、公益活动等)、财务状况、人员变动等内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财务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并加盖“民非机构审计专用章”;
3.登记证书副本: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还需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
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