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龙城区安委会近期对一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场景案例进行了曝光,以达到“通报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
案例一
重大火灾隐患场景:
2025年6月3日,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某肉食城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设置消防水源,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1、7.4.3、7.4.6和7.5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
该单位已设置消防水源、修复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和排烟设施。




案例二
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场景:
2025年8月30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焊工王*波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正在进行电焊作业。该隐患符合《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整改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参照《应急管理部自由裁量基准)》,给予该公司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将作业人员王*波调离该工作岗位。
案例三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场景:
2025年10月21日,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企业在特种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加装爬梯的支撑架与设备本体进行焊接作业,与设备的设计不符,且不能提供相关修理改造的文件。该隐患符合《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办法》中第25条关于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情形。

整改情况: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设备恢复至原设计,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