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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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对象: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享受条件:经人社部门认定并接收见习人员。

  补贴标准:见习期满留用率50%(含50%)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留用率超过50%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300元。

  经办流程:

  1.申请:见习单位在本年度全部结束见习后一个月内,向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所属见习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

  3.拨付:财政部门对见习补贴材料复核后,向所属见习单位直接拨付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

  1.《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3.《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

  4.《朝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结束认定表》;

  5.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或有效凭证;

  6.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7.见习人员毕业证复印件;

  8.实现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见习人员指导管理费支出明细。

  咨询电话:龙城区:0421-37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