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发布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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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对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经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
2.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公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4.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3.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咨询电话:龙城区:0421-37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