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日期:2026-01-08 信息来源: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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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维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食品安全消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购食品应前往正规经营场所,仔细查看食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及地址等信息,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 注意食材储存与处理。生鲜食材应按需购买,及时冷藏或冷冻储存,严格遵循“生熟分开”原则,加工工具和容器做到专用,避免交叉污染。蔬菜、水果需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等食材要烧熟煮透,确保杀灭致病微生物。
3. 谨慎食用高风险食品。生食水产品、散装卤味、凉拌菜等食品易滋生细菌,需谨慎选购和食用;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不明野菜等,谨防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物中毒。
4. 规范餐饮消费行为。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卫生条件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主动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就餐后如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5. 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线上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