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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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围绕“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的新要求,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等制度,严控信息公开质量关。对照年初下发的《省直单位主动公开基础目录》,及时调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栏目设置和页面改版,增加本级目录下搜索功能,及时对栏目下信息进行迁移、归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管理是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制作、获取的信息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的工作,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兼顾公正合法、真实准确、及时高效、安全保密原则。

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我系统发布的信息按照“三审三校”程序在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公开信息,并辅以常规的宣传公开载体如政务服务窗口、信息公开栏、报纸、互联网新媒体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原则,覆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区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追责到岗、问责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图文、案例等通俗化表达。

2、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薄弱,12315热线、网上平台等渠道的诉求响应存在固定模式化问题,不够多样性。

(二)改进情况

1、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多学习新媒体技术,增加图文漫画、案例解析等形式的深度解读,丰富政策解读页面画面。

2、完善“受理—转办—督办—回访”程序,向上级有关技术部门提出受理中发现的网站问题,建立更加畅通的监督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民生核心领域,精心组织开展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服务、以互动聚民心,取得良好社会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

接到活动通知后,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熟悉业务知识,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丰富形式,广泛宣传

1. 现场咨询服务:5月15日当天,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大屏幕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中心各科室业务骨干现场为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劳动维权等政策咨询服务,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2. 政策宣讲活动:向前来办事的群众、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讲解就业创业政策、社保优惠政策等。

三、聚焦热点,回应关切

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聚焦群众关心的就业岗位信息、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劳动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和宣传。对于群众现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做好记录,承诺限期回复。通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

四、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本次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与群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活动形式还可以更加创新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