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2-26 信息来源:龙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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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中央和省、市、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行业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区水文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区内河流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凌河局职能,是否保留)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移民局职能,是否保留)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镇街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6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95.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9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71.9万元;

2.项目支出24万元。

在支出预算595.9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6年预算收支比 2025 年增加4.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24.6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压降机关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6.9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降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涉及资金24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

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

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6年龙城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