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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4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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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会商研判,预测自2026年3月4日起,我区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已达到预警解除条件。经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区自2026年3月4日9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III级应急响应。

 


 龙城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