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保护单位认定
发布日期:2026-03-11 信息来源:龙城区文旅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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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表性传承人认定
(一)申请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核心技艺或知识体系;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户籍或长期居住在该非遗项目流传的县区范围内。
(二)申请材料:
1.申报表(含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技艺特点等);
2.传承能力证明(如作品、影像资料、获奖证书);
3.传承计划(未来3-5年传承目标与措施)。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