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城区相关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8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浏览: 次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相关要求,对辖区内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依法划定管控区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凌钢集团朝阳焦化有限公司地块(地址:龙城区长江路五段74号)、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地块(地址:龙城区长江路五段82号)为我区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两地块四至为:北至朝阳黑猫伍兴岐炭黑有限责任公司老厂区,东临道路,西、南至农田和村庄;两地块合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
现对上述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管控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开展环境监测、设立管控标识等工作,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与土壤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无关的建设活动。
投诉电话:12369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城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区域图示.docx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