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信息来源:龙城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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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河道现状、防洪标准等,对辖区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河流
东五家子河、古山子河、十家子河、下三家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线局部调整图

东五家子河龙城区召都巴镇宋杖子村段局部调整图

古山子河龙城区召都巴镇召都巴村段局部调整图

古山子河龙城区召都巴镇厚杖子村段局部调整图

十家子河龙城区七道泉子镇铁匠炉村段局部调整图

十家子河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段局部调整图

下三家河龙城区段局部调整图
特此公告。
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