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通知公告
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2 信息来源:龙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

  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2026年龙城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招标代码:LNJYGC2026042701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5月21日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

工期(日历天)

第一名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154064.87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51

第二名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1888.55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51

第三名

朝阳昌泽路桥有限公司

1157752.40

工程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151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昌泽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王道明

杜荣华

车彦飞

证书1

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编号

辽221161778265

辽221121454649

辽221202000851

证书2

名称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编号

辽交安B21G01040

辽交安B22G00823

辽交安B22G00365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昌泽路桥有限公司

项目总工姓名

孙洪利

杜翔

邵卉卉

证书1

名称

道路桥隧工程师

道路桥隧工程师

道路桥隧工程师

编号

183034568

00462075

00448463

  四、中标候选人的资质;

中标候选人名称

辽宁中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朝阳昌泽路桥有限公司

资格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且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朝阳市)》、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5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 5 段 99E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21-25708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淮河路三段65-2

  联系人:王永鹏

  联系电话:0421-3552929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监督部门:朝阳市龙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 5 段 99E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21-2570818

  评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