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赵云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朝阳市龙城区2025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5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直面多重困难与压力,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重大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248万元,为年度调整任务99200万元的100.05%,同比增长12.9%,增加收入1131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89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235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86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453万元,调入资金75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1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3万元,收入总计25084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6273万元,同比增长0.8%,增加支出125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486万元,调出资金5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5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858万元,支出总计250842万元。
收入和支出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248万元,为年度调整任务99200万元的100.05%,同比增长12.9%,增加收入1131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689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3235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57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453万元,调入资金75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1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3万元,收入总计224732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0163万元,同比下降1.1%,减少支出1390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1486万元,调出资金5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2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万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5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858万元,支出总计224732万元。
收入和支出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02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6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015万元,调入资金445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6659万元,收入总计60822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22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9万元,调出资金351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434万元,支出总计60822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收入和支出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58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8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698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962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5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080万元。
加上上年结余,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能够满足支出需求。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年我区未入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45万元,收入总计1565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7万元,调出资金1408万元,支出总计1565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
收入和支出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区2025年政府债务系统限额3109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7611万元,专项债务183368万元。我区债务余额3079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627万元、专项债务183368万元。
二、2025年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举措,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龙城振兴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聚焦挖潜增收,狠抓收入征管。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开展财政收入态势研判,强化财税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强化重点行业分析,加大重点项目调度,调整优化税源结构,努力挖掘新型财源,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248万元,同比增长12.9%。二是聚焦资源统筹,提升使用效能。加快各类闲置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扩大财力可用规模,增强财政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能力。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448万元、盘活处置国有资产收入28878万元。三是聚焦政策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深入研究国家、省转移支付政策,积极跑部进省,争取中央和省政策支持最大化。全年向上争取资金合计14.53亿元,完成市定任务12.7亿元的114.4%。其中:202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8890万元,结算补助638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772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固定数额补助4547万元,2025年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219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燃气管网建设15000万元,2025年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专项中央基建投资1437万元。
(二)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一是支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923万元,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拨付资金5309万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拨付资金1813万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拨付资金372万元,落实国家基本药物补助制度;拨付资金3119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二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拨付资金1997万元,支持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支持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拨付资金120万元,稳步推进“三供一业”项目建设;拨付资金347万元,支持党的政策宣讲培训、社区文化站建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室建设,开展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拨付资金170万元,保障“三馆”免费开放,支持博物馆文物保护性修复工作等。四是支持平安龙城建设。拨付资金1272万元,支持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和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拨付资金767万元,用于原化石公园外欠工程款、八里堡8、9号楼临时安置费、长江花园小区电费和加固工程、北山村污染补偿、海龙街道文明路回迁安置等,有效排除社会隐患,维护全区稳定大局。
(三)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拨付资金843万元,支持国防科技及军工产业发展。拨付资金168万元,贯彻落实“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战略。二是支持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拨付资金23405万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鞍钢集团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冷链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柏慧燕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龙城区燃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拨付资金309万元,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建设,支持人民康泰,加华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中山大街-和平街路段4个项目建设;拨付资金7255万元,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城市更新工程、园林绿化养护以及拆迁补偿等,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三是支持有效扩大内需。拨付资金474万元,发放消费券、支持外经贸和服务业发展。
(四)城乡区域政策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拨付资金2488万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拨付资金7566万元,落实惠民强农补贴政策,支持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拨付资金2656万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维修农村公路30条、维修总长度43.8公里,修复各类水毁道路点位73处、修复路面总长度3005米、面积6682平方米,新修“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1公里,建设“五好两宜”和美乡村2个。二是支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拨付资金1015万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水污染防治、引导节能减排和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等重点项目。拨付资金2578万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实施老虎山河、古山子河、东五家子河、西涝河重点山洪沟以及大平房灌区等项目治理和森林植被恢复。
(五)财政运行风险平稳可控
一是牢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在库款调度异常艰难和收支矛盾特别突出的形势下,“三保”保障运行平稳,全区公教人员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到位,十三薪和年终绩效奖及时发放到位,各部门、各单位基本运转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全年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二是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要求,深入落实偿债责任,积极筹措可用财力,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全年偿还债务本息36682万元,全年化解拖欠企业账款775 笔,化解金额3.97 亿元,全年未新增隐性债务,未出现债务风险。三是严防财政资金支付风险。加强预算支出执行动态监控,全面跟踪资金支付流程,严格落实财政支付责任。全年消化对外借款411万元,实现了上级财政部门暂付款“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全年未出现财政资金支付风险。
三、2025年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工作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财政管理,紧紧围绕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预算,坚持有保有压、保障重点的原则,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人均定额公用经费压减3%、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非危不修”政策,坚决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努力保障事业发展各项支出。
(二)深化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推进预算项目申报与绩效目标同步填报、同步批复,全区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填报覆盖率达100%。
(三)规范财政管理。简化财政补贴惠农涉农资金发放程序,实现惠民惠农项目“一卡通”发放资金16236万元,惠及5万余人次。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全年评审工程项目197个,审核金额35634万元,审减额5597万元,审减率15.71%。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氛围。加快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及成本核算,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国资国企管理。制定龙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购置;大力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委托监管,11户一级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全部签订托管协议;加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力度,修订《龙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草案),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资合作。
(五)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和审计发现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对各镇街财务收支情况、爱心老年公寓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发挥财政监督利剑作用,不断规范依法理财。
四、下一步工作
2025年,我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视应对,如财政收入增长承压,财源建设有待加强;刚性支出有增无减,支出结构有待优化;防风险化债任务较重,风险防控有待强化;“三保”保障难度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重要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系统谋划、真抓实干、久久为功,深耕民生沃土、浇灌民生福祉,拉好风险防线、保障平稳运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遗余力,为龙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全力抓好收入征管。加快推进部门常态化涉税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健全完善税收征管保障机制,做到应收尽收;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大抓招商引资建设,争取增量税源,稳固存量税源;按照“全面摸排、协同处置、分类盘活”的原则,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方式,整合闲置、低效资产资源,让“沉睡”的资产资源成为财政增长的引擎、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是全力放大政策效应。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主动谋划、提前介入,对应资金投向和政策扶持方向储备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工作衔接,最大限度对接、承接、挖潜上级政策的含金量,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确保全区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推动龙城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区人民,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救助等服务保障,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促进机制。支持优化人居环境,支持完善托育服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夯实“一老一小”保障,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特殊儿童关爱保障水平,推动完善残疾人关心关爱机制。
四是全力守住安全底线。始终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作为财政管理重中之重,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加大库款调度力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工作机制,统筹用好财政、金融、国有资源,逐步消化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债务不“爆雷”、资金不断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时期财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把握趋势,科学研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政协意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城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