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龙城区2025年度第26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6-07-06 信息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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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
公 告
2026年6月2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地〔2026〕380号文件同意将朝阳市龙城区集体农用地0.0055公顷(含耕地0.00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同意征收集体建设用地3.1484公顷;以上共计批准用地3.1539公顷,作为朝阳市实施规划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龙城区二零二五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北临东三家村集体土地,东临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临龙泉大街,西临辽宁人民康泰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收权属单位及面积
征收龙泉街道东三家村集体土地3.153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55公顷(其中水浇地0.0055公顷)、建设用地3.1484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2.997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1505公顷)。
四、征地补偿费标准
依据2026年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龙泉街道东三家村位于龙城区II类区片内,区片价格为农用地7万元/亩。
五、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凡从土地行政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及其他相关权利人不服本次征地的批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