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6-09-17 信息来源:龙城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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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0〕3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辽农畜〔2021〕65号)要求,全面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实现“养殖+无害化处理+保险”闭环管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龙城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由龙城区瑞沃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负责,2026年1-8月份龙城区瑞沃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共收集处理7070头猪、340头牛、217只羊、6540只鸡。根据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动监发〔2017〕26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每无害化处理一头病死猪国家补贴80元无害化处理费,其中中央财政50元、省财政10元、地方财政20元补贴,2026年截至目前共拨付中央财政无害化处理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