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审批
发布日期:2026-09-24 信息来源:龙城区文旅广电局
浏览: 次

  一、申请条件:

1.主体资质:申请单位需具备《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如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2.场地要求:

演出场所需符合消防及安全条件,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场地使用协议;

临时搭建舞台需提交安全保卫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3.内容合规:演出节目不得包含违法或违禁内容(如危害国家安全、宣扬暴力等)。

4.演员资质:需提供演员名单、身份证明及参演同意函件;未成年人参演需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员名单(含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演出协议或参演书面函件;

5.场地使用协议或证明(含演出名称、日期等);

6.消防检查合格证或场所备案证明;

7.节目单及对应视听资料(如歌词、剧本、视频等);

8.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临时舞台需提供)。

三、咨询电话:0421-3800036

四、办事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大街168号矿联网大厦-龙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大厦后身、太平洋电梯东侧)一楼综合受理窗口

五、网上办事网址:

朝阳市龙城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chaoyang.gov.cn

六、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受理方式:网上受理、窗口受理

九、发证方式:自取、邮寄

十、投诉电话:0421-7108213

十一、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