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9-29 信息来源:龙城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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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壮大龙城区工业经济体量,培育优质工业市场主体,推动中小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夯实全区规上工业企业队伍,助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小升规”企业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辖区企业精准理解政策、规范开展申报,现将《通知》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
2.2024年度内新纳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曾获得过2019、2020、2023年省级“小升规”企业培育奖励资金的企业除外)。
3.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各市、沈抚示范区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优质企业培育方向)项目资金申请书》(附件1)。
2.市级审核。各市、沈抚示范区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填报《优质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
3.省级复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沈抚示范区审核的申报企业情况进行复核。